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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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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开平案打破5项纪录的超40亿银行资金盗窃案前后3任行长的外逃与归案

作者:? 莎姐白玉京

发布时间:2025-06-10 11:15:53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题记:中行开平案创造了2个纪录3个首创。2个纪录是“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超过40亿元纪录迄今未被打破”;3个首创是“外逃贪官首尝美国重刑”“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外逃贪官首次从美国引渡回国”。

盗窃案典型案例_盗窃案案情介绍_

中行开平案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超过40亿元,这一“纪录”迄今未被打破。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为加强管理,将全国1040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集中设置在33个中心。一联网,电脑中心反映出账目上亏空8000万美元,很快又飙升到4.83亿美元。数字过于巨大,以至于工作人员最初以为是电脑系统出现了技术故障。经过几番复算之后,结论仍然相同。通过对账目的分析,案发范围锁定到江门市下属的开平市。

“这么大数额的亏空,绝不是银行一般小职员能操作的,肯定是行长级别的高级人员。”于是,相关部门立刻去找江门开平支行的行长许超凡了解情况,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中行开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突然失踪。

要知道,40亿的金额绝非小数目,这可是中国银行自建国以来出现的最大一起资金盗用案!

在人口70万的县级市开平,经济规模有限。到许超凡等三人出逃之际的2001年,全市前10年的财政收入总和还不到4亿美元。

此事不仅引起了广东省的高度重视,甚至惊动了中央。很快,中央纪委、最高法、公安部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了六七百人的专案组,迅速进驻开平,重点调查许超凡、许国俊和余振东三人。

然而,据当时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这三人很可能已经逃到了美国。当时中国和美国之间并没有引渡条约,即便他们被认定为罪犯,美国有权按照自己的法律对其进行制裁,然后再决定是否将他们遣返回国。他们这种离奇失踪的行为,几乎让调查人员断定,这40亿资金的丢失和他们脱不了干系,逃到美国显然是仗着没有引渡条约来逃避制裁。

外汇交易亏空,黑手伸向银行

许超凡17岁就进入中国银行做信贷员,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和努力,在上世纪90年代,不到30岁便当上了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行长。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外汇交易市场逐渐活跃,许超凡在接触外汇业务的过程中,发现了其中的漏洞。

盗窃案典型案例_盗窃案案情介绍_

许超凡

当时,国家对买卖外汇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必须在指定的银行或者外汇调剂中心进行,所有外汇收入也都得卖给中国银行,企业、个人不能非法买卖外汇。但地下钱庄等特殊场所让一些人有空子可钻,许超凡便是其中之一。起初,他通过地下钱庄进行外汇交易小赚了一笔。可人的贪欲一旦被勾起,就很难再收手了,许超凡为了更多的利润,加大了外汇交易的投入。

但外汇市场风云变幻,风险极高,许超凡终究没能准确把握走势,最终导致了亏损达1亿多美元。面对如此巨大的窟窿,他不甘心就此收手,一心想着要翻本,可哪来的资金继续投入呢?这时,他竟将目光投向了自己所管理的银行资金。

1993年开始,许超凡就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

金,结果血本无归,亏损1亿多美元。许超凡还沉迷于赌博。许的司机被抓后供述:他陪许超凡到澳门赌场,许4个小时就输了6000多万人民币。

为了方便自己的违法操作,他拉拢了时任开平支行副行长的余振东、下属公司经理许国俊。这两人同样没能抵御住金钱诱惑,在贪念的驱使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许超凡,三人就此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共同开启了盗窃银行资金的恶劣行径,将银行的巨额资金一步步地挪入自己的口袋。

许超凡后升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三人相互勾结掩护,盗窃流水线一直在顺利运行。

勾结企业,空壳公司转移资金

为了能更隐蔽且顺利地将贪污、挪用的银行资金转移出去,许超凡等人可谓是绞尽脑汁,想出了一系列复杂而隐蔽的手段。他们先是在中国香港,利用亲属的名字开设了多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表面上看似正常经营,实际上背后的控制人就是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

接着,他们开始与香港当地的大型企业高层相互勾结。这些企业会以经营等各种看似合理的名义,向开平支行申请贷款。而许超凡三人则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违规审批、发放巨额贷款给这些企业。等贷款资金顺利到账后,他们再指示这些企业,将钱转至他们在香港设立的空壳公司账户内。

潭江实业有限公司就是他们用于接收资金的重要空壳公司之一,其注册地在香港,注册人虽写的是许超凡的堂兄,但实际控制权完全掌握在他们三人手中,主要功能就是接收从内地源源不断转移而来的资金流。经查,仅1998年至2000年期间,他们利用“假贷款”这种方式,先后将16笔款项转移至潭江实业,进而转至香港或海外的私人账户,总额就高达7500万美元。

就这样,通过空壳公司与企业勾结的这一手段,许超凡等人将银行资金一点点地转移至境外。

逃亡之路:获取绿卡赴美,妄图借助美国逃避制裁

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再开始挪用公款时就谋划了逃亡之路。早在1994年,他们三人及其妻子就分别通过假离婚、再让妻子与美国公民假结婚的方式,获取美国绿卡。1997年,他们三人还利用假身份证件到香港,获取了伪造的香港护照。

之所以选择美国,正是看中了当时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妄图以此为自己打造一个“避风港”,一旦东窗事发,就可以逃往美国,利用美国的法律来逃避中国方面的审判。在他们看来,只要能顺利去到美国,凭借着提前转移过去的巨额资金,就能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逃脱应有的法律制裁,却没想到后续的发展并不如他们所愿。

三任行长在8年里,转移资金竟达几十亿元。在事情败露前,三人早已将配偶、子女转移到北美。涉案款项在被盗用、非法流出境外的过程中,大批的银行、企业具体经办人员被利用,开平案发之后,开平支行股长以上人员被全部调换。

在美隐姓埋名,四处逃窜终被捕

2001年,中国银行发现开平支行账目出现巨额亏空后,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便迅速潜逃至美国。抵达美国后,他们分散逃亡,各自隐姓埋名,企图躲避追捕。

然而,中方一直在积极与美方等多方展开协作,经努力,2002年12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办公室签发了对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2002年12月19日,余振东率先在洛杉矶被捕。2004年9月,许国俊夫妇在美国被捕。2004年10月,许超凡夫妇在俄克拉荷马州被逮捕。

案件审理:不同选择不同结局余振东:主动回国,从轻处罚

余振东在被捕后,较早地认清了形势。2004年4月,经过我国的劝返,他自愿选择回国接受审判,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视为自首。

余振东的妻子于绪惠也作出了与控方合作的选择,就“非法取得美国公民身份”认罪后,她的美国国籍和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但被允许与三名未成年子女一道滞留美国。

2006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振东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2年。余振东悔罪态度积极,经减刑后在2013年4月15日刑满释放,重获自由。他的这一选择为这起案件的后续审理开了一个较为特殊的“头”,彰显出主动归案、配合司法审判所带来的不同法律后果。

许超凡:迷途知返,减轻判罚

许超凡于2004年10月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被逮捕之后,尽管我国多次派员对其进行劝返,但许超凡心存侥幸,选择滞留在美国,于2009年因洗钱等罪名被美国判处监禁25年。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以及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许超凡的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在美被羁押近13年后的2018年7月,许超凡最终放弃利用美国司法制度对抗追逃,自愿选择被遣返回国受审。

负责承办该案的法官在审理时发现,许超凡犯罪后潜逃国外,被国外执法机关拘押后,向美相关部门表示愿意回国接受审判,且在美国政府启动移民遣返程序过程中,在被查明除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外,还有洪都拉斯公民身份的情况下,拒绝美方将其遣返至洪都拉斯的建议,坚持回国;到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以认定其构成自首,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2021年10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许超凡进行判决,鉴于他自愿回国受审,到案后如实供述等情节,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其刑期至2031年7月10日届满。

许国俊:负隅顽抗,重判收场

_盗窃案典型案例_盗窃案案情介绍

许国俊在这起案件中,始终抱着侥幸心理,妄图利用美国的法律来逃避惩处,最终却迎来了严厉的判决结果。

我国相关部门积极与美方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多次劝返许国俊,但他始终不接受遣返,试图滞留在美国,企图刑满后留在美国,一直负隅顽抗。期间,虽然中方不断努力,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去推动案件进展,但许国俊依旧不为所动。

直到2021年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等多方统筹协调与努力下,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重要犯罪嫌疑人许国俊在外逃20年后,被强制遣返回国。他的归案,也意味着涉案资金高达40亿元、被称为“新中国最大银行资金盗窃案”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三名主犯全部落网。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许国俊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许超凡、余振东等人,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1.73万余元、港元3.63亿余元、德国马克146.1万余元,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6亿余元,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2023年12月1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国俊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许国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案件启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起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涉案金额高达40亿,着实令人触目惊心。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本是银行系统内身负重任的行长等职务人员,却没能坚守住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在贪欲的驱使下,精心策划、相互勾结,通过一系列隐蔽且复杂的手段,将巨额银行资金据为己有,而后妄图借助美国这一“避风港”来逃避法律制裁。

20世纪90年代至党的十八大之前,重大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腐败分子外逃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2001年新华社就报道说,中国有超过4000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50多亿元人民币公款逃到国外,其中绝大多数是贪官。中国政府曾多次表示,对于外逃贪官,决不放松通过国际合作遣返、打击的力度。

但由于引渡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一些欧美国家成为“贪官乐园”。开平案在美国分别被判处重刑具有重要意义,它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让外逃人员不能逍遥法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美方起诉“二许”并没有受中方委托,罪名也出自美国法律体系,就连8年诉讼中的调查和部分律师费用也由美国政府支付。中国则为此提供证据支持和司法合作。

三人不同选择导致的三种不同的结局充分彰显了我国法治的公正严肃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余振东认清形势选择主动回国受审,获得了从轻处罚。

许超凡迷途知返后自愿被遣返回国,也相应减轻了判罚。

许国俊负隅顽抗,即便心存侥幸滞留美国多年,最终还是被强制遣返回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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