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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金融合规法律治理研讨会召开

作者: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

来源: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3-01-10 22:22:52

2023年1月7日,由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金融合规的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顺利召开。来自北京市法学会、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IAC、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尹明主持本次会议 开幕式。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教授致大会开幕辞,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北京理工大学在法学教育、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和发展成果,对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北京理工大学的召开表示欢迎,对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对北京理工大学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本次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期待。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周远清通过线上方式致大会开幕辞,对本次北京市银行法研究会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召开本次年会的北京理工大学以及到场与会代表表示感谢,对研究会工作成果进行了简单回顾,并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新期待,指出应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引领下,不断推进研究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银行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呈现更多契合实际需求和时代需要的研究成果。


开幕式

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高祥向大会作《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工作报告》,介绍了过去一年研究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总结和汇报了研究会党建工作、人员配置、组织机构建设、宣传合作、资源拓展、专题研讨、课题承办、著述论说等方面的成果,并对2023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进行了介绍。随后,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监事长张月明宣读了《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2022年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更换增补推荐名单》。大会一致同意增补孙天全为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包晓丽为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孙天全、司伟、敬云川为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牟菲、衣小慧、包晓丽、刘鑫、王琪、张超为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

会议第二项议程为 “专委会工作回顾与展望”,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财富管理专委会主任、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敬云川向大会作《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2022年工作回顾及2023年工作展望》,从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背景、揭牌成立情况,到未来工作计划三个方面展示了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历程。随后,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校友会秘书长王平向大会作《特殊资产专业委员会2022年工作回顾》,重点介绍了特殊资产专业委员会在过去的一年中筹办专业沙龙活动及2023年预备筹办的学术论坛和研讨活动情况,并表示期待在接下来能够更多地与其他专业委员会开展合作和交流。

随后,大会进入第一项主题报告 “金融机构的合规治理”,由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天全主持。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向大会作《公司重整中信息披露制度的建构》主题报告,提出当事人的有效谈判和表决是重整制度的核心,重整信息的披露是保证当事人在知情基础上进行有效协商和表决的决定性因素,认为我国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规则不能代替破产法上对信息披露的规定,并通过对美国破产重整的“双轨制”信息披露规则的介绍,进一步提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要点和路径。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IAC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王风和作《金融科技公司合规治理的挑战与应对策略》,讨论了金融科技公司技术驱动与传统人工治理之间的矛盾、公司法下治理和首席合规官的合规交叉、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治理与应对、金融行政监管方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合规等问题。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包晓丽作《金融数据的合规治理》主题报告,报告中明确了金融业务数据和个人金融信息的内涵及种类,并对金融征信领域的数据合规治理问题进行介绍。

针对三位发言人的主题报告,与谈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衣小慧表示对相关话题很感兴趣,认为破产重整程序中信息披露问题产生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内立法的缺失,同时指出在我国证券法已经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还应注重《公司法》和《破产法》的衔接问题。对于金融科技公司在合规治理方面存在的挑战问题,提出可通过出台立法、源头治理、强化业务、技术管理、把控准入条件等方面加强合规治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对于金融数据合规治理问题,提出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同时应注重保障数据的交易流通运行,同时可通过参考德国、欧盟、美国等不同监管模式的法律规定加强我国在金融数据等领域方面的立法。西南财经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毛快对发言人表示感谢,指出从我国当前立法现状来看,破产法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及公司法完善,认为重整制度的本质在于谈判、妥协和表决,谈判需建立在双方信息对等基础上,应当通过立法保障债权人知情权,同时对金融科技公司风险合规治理挑战和应对以及金融数据合规治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

会议第二项主题报告为 “金融业务的合规问题”,由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琪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伟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金融风险监管与处置中的法律定位》主题报告,对当前我国存款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及处置模式进行介绍,指出我国当前在存保风险监管问题上因法律规定缺失导致的监管机构权责不清、市场监管力度不足问题。针对监管机构名实不符、配置失当、处置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提出应在处置系统性风险问题上赋予存保机构更多职能,将其定位为全过程的金融风险处置机构,同时应从立法层面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注重信息的掌握和获取,明确存保机构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和职能。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助理教授叶凝遥作《存款保险制度框架与商业银行合规》主题报告,系统展示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制度目的,并从比较法角度介绍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合规的影响。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牟菲通过线上的方式向大会作《金融审判中穿透审查的应用与边界》主题报告,详细介绍了金融穿透式审查的司法运用和法律效果以及“名为实为”“违反公序良俗”两类金融案件的审理思路。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陶钧作《对售后回租业务“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司法认定的反思》主题报告,对售后回租的交易模式和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以及司法实践中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

与谈人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编辑杨志航表示前两位发言主要从国际上的四种模式和我国现有机构的管理模式展开讨论,尤其是对监管权和处置权如何实施进行了延伸,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构监管模式的思考和建议。北京银行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雷震文总结了本环节中存款保险和金融审判的两大主题中心,强调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对金融机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认为金融审判的特殊性在于金融业务的公众属性。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高祥进行了闭幕总结,表示本次会议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相关专家进行了充分交流,专题演讲对理论和实务都极具指引价值,期待更多后续活动。

高祥会长作闭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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