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
法学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作者:刘艳红
来源:https://wenchuan.oss-cn-hangzhou.aliyuncs.com/202311/08/md74dDAa2a.pdf
发布时间:2026-09-12 18:35:38


摘要:
互联网金融时代证券犯罪的刑法规制面临新挑战,需要明确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的限度,避免刑法规制扩大化,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要点:
一、互联网金融时代证券犯罪呈现新特点,刑法规制面临新挑战。
二、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应有限度,避免刑法规制扩大化。
三、P2P网贷犯罪、股权众筹行为等新型金融业态的刑事风险需要重点关注。
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刑事风险及责任边界需要明确界定。
五、金融刑法的控制要强调谦抑性原则,防止过度刑事化。
来源:https://wenchuan.oss-cn-hangzhou.aliyuncs.com/202311/08/md74dDA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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