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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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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被立案,证监会:欺诈发行行为要一查到底

来源:京报网

发布时间:2024-10-11 17:21:31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申报即担责”,涉事中介机构也要一查到底。

10月11日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在上交所披露公告称,于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根据《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9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金公司公告截图

科创板IPO企业思尔芯为达发行条件,2020年虚增利润占比达118%,为注册制下首例在申报阶段即被证监会发现查处的欺诈发行案件。今年2月,证监会已公布对思尔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思尔芯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证监会依法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学良,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


思尔芯科创板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截图

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毒瘤”。近年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一再被监管重申。思尔芯被行政处罚的同时,证监会还表示,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

思尔芯科创板IPO的保荐机构正是中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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