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发布时间:2024-09-23 14:18:29
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制定金融法”,这对我国金融法学法律界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为了更好地凝聚共识、组织力量、交流观点,为制定金融法提供理论依据与操作方案,也为金融监管立法深化研究,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于2024年9月21、22日在宁波召开中国银行法40人论坛2024年峰会,专题研讨“制定金融法及金融监管法的地位”。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主办, 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以及宁波大学法学院承办,甬兴证券公司为支持单位。
宁波大学副校长戴世勋、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伍坚教授、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唐波教授、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胡茂刚等代表承办、支持单位致辞,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教授致辞并作引导发言,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弘教授主持开幕式。岳彩申、杨松、强力、刘少军、徐孟州等国内著名金融法专家,以及来自金融机构、司法机关、高校的专家学者、研究生等60余人到会参与研讨。
论坛围绕制定金融法的形式与理论基础、金融基本法的核心内容与监管制度的地位、金融基本法与单行法中监管制度的分工、金融监管体制、权限、协同与金融监管方式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制定金融法具有现实意义与实践基础,目前要关注金融基本法的制定,也要关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单行法的制定与修订,而金融监管制度都是其中的核心内容;金融法学者应集思广益,为制定金融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