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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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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一揽子化债方案”细节推演

作者:平安固收团队

来源:债市研究

发布时间:2023-08-27 11:27:16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摘要

1、7月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说明地方债政策倾向发生了变化。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针对地方债的政策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1)22年12月到23年5月,更重视防范风险积累,出台的政策偏限制性;2)23年6月至7月,个别区域短期流动性风险逐步得到中央重视,政策进入酝酿调整期;3)7月政治局会议之后,防范短期流动性风险扩散成为政策主流方向,预计后续出台的政策偏支持性。

2、中央始终坚持由地方承担化债主则,但历史上中央也会给予一定的支持。一旦地方政府债务较大规模向中央转移就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2018年中发27号文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对于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兜底,这就是所谓的“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原则。在地方承担化债主体责任的前提下,中央也会给予适当的支持,历史上的支持措施主要是政策支持。18年以来鼓励金融机构帮助地方政府对债务进行展期降息是覆盖面最大的政策,也是近几年最核心的化债支持性政策。

3、“一揽子化债方案”预计仍以地方化债为主,但中央会给一定支持,政策将分为短期和长期两部分。从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来看,地方承担化债主责的基调未变。接下来的“一揽子化债方案”预计分成两类:1)个别地区债务已经出现流动性风险的苗头,因此中央预计会首先采取措施防止风险上升至系统性风险,具体措施较可能是过去的政策升级版;2)发达地区隐债化解较快乃至部分省份已经实现隐债清零,但城投债务却越化越多,因此需要采取一些新的举措来避免债务与长期经济增长不匹配。此类政策的紧迫性相对较低,推出次序会较靠后。

4、政策对城投债的影响与投资建议。1)政策整体有利于缓释风险,但是区域分化的格局不变;2)城投债虽然大部分没有纳入隐性债务,但是预计仍会优先兑付;3)城投债真正打破刚兑并非不可能,但还需要做较多准备工作;4)预计投资级城投债信用利差维持低位,AA-信用利差有走阔的风险,建议投资者谨慎下沉。

5、风险提示:1)财政收入下降;2)货币政策收紧;3)监管政策升级。

正文

7月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说明地方债政策倾向发生了变化

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针对地方债的政策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1)22年12月到23年5月:更重视防范风险积累,出台的政策偏限制性。22年经济下滑压力大,财政动用了较多财政工具来通过基建稳增长,人行也强调保障融资平台合理融资,因此城投在22年的政策环境比较友好。23年经济明显恢复的几率较大,于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到“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23年预算报告提到“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透露出了财政退坡的政策倾向。对于城投债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3年预算报告的措辞说明遏制新增隐债和化解存量隐债的政策力度都有加强。这些政策都是偏限制性的政策,目的是防范风险积累,对于防短期流动性风险的着墨很少。

2)23年6月至7月:个别区域短期流动性风险逐步得到中央重视,政策进入酝酿调整期。23年5月以来,个别地方债务风险舆情有所增加引发市场高度关注。6月初,财政部通过新华社的采访稿向外界透露出其已经关注到市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担忧,承认个别地方风险较大,但同时也强调我国债务率不高,应对措施则延续前期表态。7月初发布的22年决算报告中,财政部细化了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手段,降低了对遏制新增的描述,隐含了调整政策的诉求,但新增信息仍很少。7月初的总理座谈会邀请了8名专家,其中三位都和地方财政债务高度相关,说明中央对当前地方债务风险的关注度上升,但会议没有释放相关政策信号,说明政策仍不明确。

3)7月政治局会议之后:防范短期流动性风险扩散成为政策主流方向,预计后续出台的政策偏支持性。23年4月和7月政治局会议对地方债务的表述都只有一句话,但政策倾向差异较大。4月时提到“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倾向于用严监管来防止风险积累,7月则转变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更倾向于防范流动性风险扩散以实现软着陆。4月时提到“严控新增隐性债务”,7月则转变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同样说明当前政策更倾向于存量风险的处置,而不是像21年那样的通过严查虚假化债等方式倒逼地方推进化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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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化债方案”预计仍以地方化债为主,但中央会给一定支持,政策将分为短期和长期两部分

地方政府承担主要化债责任是明确的,未来也会坚持。一旦地方政府债务较大规模向中央转移就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2018年中发27号文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对于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兜底,这就是所谓的“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原则。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和去年的决算报告都强调“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并督促地方政府要“立足自身努力”。

地方承担主体责任的前提下中央也会给予一定的支持,历史上中央主要是通过政策支持间接帮助解决流动性问题。在地方承担化债主体责任的前提下,中央也会给予适当的支持,历史上的支持措施主要是政策支持。中央的支持性政策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帮助地方政府对债务进行展期降息;二是允许地方政府利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一部分隐性债务;三是支持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用于化债。在同等资金量的情况下,盘活存量资产能直接消除债务,因此效果最明显,而通过金融机构将债务展期降息则是效果最差的方式(债务本金未变,利息也高于地方债)。但是盘活资产难度很大,地方政府债有额度和用途限制,因此18年以来通过金融机构将债务展期降息的方式反而是覆盖面最广的方式,也是近几年最核心的化债支持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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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揽子化债方案”预计将首先化解个别地区的流动性风险,其次可能会对城投债务长期管控政策进行调整。

1)个别地区债务已经出现流动性风险的苗头,因此中央预计会首先采取措施防止风险上升至系统性风险,具体措施较可能是过去的政策升级版。

2)发达地区隐债化解较快乃至部分省份已经实现隐债清零,但城投债务却越化越多,因此需要采取一些新的举措来避免债务与长期经济增长不匹配。此类政策的紧迫性相对较低,推出次序会较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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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对城投债的影响与投资建议

政策整体有利于缓释风险,但是区域分化的格局不变。本次会议基调是缓释流动性风险,有利于降低市场对城投债违约的担忧。但是一方面卖地收入的恶化还在侵蚀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另一方面政策落地还需要一定时间,且中央的政策目的并非兜底地方债务,而是避免系统性风险,因此我们认为接下来城投债区域分化的格局不变,投资者仍然需要密切关注各地资源禀赋的变化和化债政策的可行性。

城投债虽然大部分没有纳入隐性债务,但是预计仍会优先兑付。当前城投债中隐性债务的规模我们并不清楚,但是当前的隐性债务和13年审计的地方政府一二类债务是很相似的。根据审计署报告,2013年6月底,被纳入地方政府一二类债务的城投债合计6452亿元,占全部城投债的26.6%,说明城投债大部分不是隐性债务。历史上,城投的非标违约很多,贷款逾期或展期的情况也较多,其中不乏隐性债务,但是城投债即使纳入隐性债务的比例很低,到目前为止依然都没有违约,这就凸显了城投债的优先兑付属性。从近期多个层级政府的表态来看,政府优先保债券兑付的意愿仍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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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真正打破刚兑并非不可能,但还需要做较多准备工作。历史上中钢和中国铁物在债务重组中全额兑付了公募债。中国铁物的私募债获得了比贷款更好的兑付安排,但毕竟没有全部兑付。城投债打破刚兑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参考永煤违约后的冲击较大,政府预计会不断压降高风险债券规模,逐步修筑好防火墙,避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具体做法可以参考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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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资级城投债信用利差维持低位,AA-信用利差有走阔的风险,建议投资者谨慎下沉。5月下旬到6月中旬AA(2)与AA的城投债利差上行较多主要反映了个别区域舆情的增加,但近期已经有所回落。后续投资级城投债融资渠道整体预计仍通畅,城投债发行监管仍严格,资产荒概率较大,因此利差预计仍会维持低位。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且目前政府积极协调兑付债券,因此低等级城投债短期内的违约风险仍较低。但城投债区域分化的趋势不变,个别地区的风险舆情仍可能继续,且当前低等级城投债信用利差和评级利差已经位于理财赎回潮之前的低位,因此估值风险较大,建议投资者谨慎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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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财政收入下降;

2)货币政策收紧;

3)监管政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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