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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司法
位置:
北京金融法院创新使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核算投资者损失

作者:北京金融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11 22:40:49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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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在审理投资者诉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示范案件中,创新使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认定,该方法的运用是对精准核算证券侵权纠纷投资者损失、实现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进一步专业化和精细化、推动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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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东方网力公司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2017年4月,东方网力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其向某公司回购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该价款最高可达56,700万元。东方网力公司的上述行为因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且未按规定在相对应的年报中披露,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定违反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五项和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同时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信息披露后,东方网力公司的股价受影响产生波动。投资者就此请求法院要求东方网力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本案中,北京金融法院委托损失核定机构对投资人的损失进行了核算,损失核定机构采用了其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共同研发的“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该方法的基本逻辑为: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二十七条和二十八条规定,计算投资者名义投资差额损失。

名义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均价-卖出均价)×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卖出股票的数量+(买入均价-基准价)×基准日之后仍持有的可索赔股票的数量。

其次,对于影响股价的各种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风险、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及虚假陈述行为,加以定量分析;模拟并分别计算东方网力公司在受虚假陈述行为影响和未受虚假陈述行为影响下的股票收益率,并据此计算投资者受虚假陈述行为因素影响产生的投资差额损失在其名义投资差额损失中所占比例(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

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模拟损益比例-修正后模拟损益比例)÷模拟损益比例 ×100%

最后将投资者名义投资差额损失乘以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得出投资者因受虚假陈述影响而产生的应被赔付的投资差额损失;结合佣金费率和印花税率,即可计算得到应被赔付的合计损失金额。

佣金损失=投资差额损失×佣金费率

印花税损失=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率

损失合计损失=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

该方法运用了会计学的思想、金融学的模型、统计学的方法,通过模拟投资者分别在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和不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两种情形下发生损失的比例,达到间接计算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的目的,并以此计算每名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第二十四条规定,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原告损失的,原告有权请求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损失。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由此可见,发行人应当在其虚假陈述行为的范围内对投资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相关社会、经济变动等诱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等风险均会对股价的波动产生一定的影响,故而投资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的损失认定一直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本案首次采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核算投资者损失,从方法上看,引入了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的概念,通过模拟存在虚假陈述行为时的股票收益率,及不存在虚假陈述行为时的股票收益率,并根据投资者交易记录对相应投资者的损益比例和赔付比例进行计算,相对准确地来衡量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的损失在其发生的全部损失中所占比例。从计算结果上看,若投资者在股价高位时买入,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较低;若在股价低位时买入,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相对较高。这与股票市场变化的一般规律非常吻合,即股价在高位时,股价本身累积的市场风险和价格泡沫也越高,非虚假陈述因素风险所占比例较高,虚假陈述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相应的赔付率就低;股价在低位时,非虚假陈述因素风险所占比例较低,虚假陈述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大,相应的赔付率就高。故本案所采用的“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核算投资人的损失,更合理也更科学。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预防和遏制证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让证券市场上的相关主体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所以,只有在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行为受侵害的损失获得相对合理赔偿的情况下,才能通过个案处理的公正性实现和维护证券市场整体交易的公正性。北京金融法院通过探索适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更加精准、科学地对投资损失予以认定,生动诠释了新司法解释中填补损害功能的价值取向,既使加害人的责任得以承担,又使受害人的损害得以填补,有效实现了投资者利益保护与相关市场参与主体责任负担之间均衡,维护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和稳定发展。

供稿 | 李方、王力群

编辑 | 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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