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平顶山中院
来源:平顶山中院
发布时间:2023-03-25 18:26:44
为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地区金融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强化金融审判服务工作大局的意见》。
《意见》涉及四个方面共21项具体措施。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新时代金融审判理念。
二是健全专业化金融审判组织,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成立金融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
三是完善深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审判质效。打造集中管辖模式,规范金融审判合议庭运行,开辟金融审判绿色通道,妥善审理金融民商事案件,深化繁简分流,依法制裁金融违法行为,加强诉源治理,深化诉调对接,严格审限管理,推进“要素式”审判,统一裁判标准,强化上下沟通交流。
四是延伸金融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联动衔接,建立跨部门跨审判庭协调工作机制,守住风险底线,强化金融法治宣传,总结金融审判经验。
《意见》要求,平顶山市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金融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赋能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 供稿/执行局
▌ 图像/执行局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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