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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成功举办

作者:北京金融法院

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23 21:57:20

11月23日上午,2022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在北京金融法院顺利召开。论坛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全线上形式举办。

论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目标任务要求,聚焦金融领域矛盾风险区域性、系统性、交叉性和复杂性特点,及时回应金融发展需求,着力解决金融发展与法治保障等问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6家单位和2家高校的法官、学者参与研讨。论坛由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主持。

在致辞中,薛峰副院长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动区域经济组团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面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的情况,要加强京津冀三地法院协同合作,准确把握金融稳定与发展需求,拓展司法保障路径,推动构建金融司法一体化风险处置机制,提高跨区域跨市场的统筹应对能力,进一步实现京津冀三地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在主题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等各位与会法官学者紧紧围绕“区域金融稳定与发展的法治保障”主题分别作了精彩演讲。

来自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智慧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建棣、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长海参与与谈环节,高度评价2022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认为是北京金融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京津冀三地法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了京津冀地区金融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对来自最高法院民二庭、北京金融法院、天津市一中院、天津市三中院、河北雄安中院和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主题发言进行点评后,两位专家认为嘉宾发言为大家描绘了建立健全区域金融风险防范的法治路径,提出了保障区域金融稳定与发展的新机制、新建议,为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对进一步深入促进金融司法提供了有益的思考进路。

主题演讲

余 庆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的建设

以“专业精准防范”+“灵活协同化解”为导向,从风险提示、风险处置、风险反馈三个方面,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首先,关于风险提示,着重提高法官“风险意识”,不断扩展沟通交流内容范围、加强沟通频度、拓展沟通主体范围,以深化沟通交流机制的维度与频度。其次,关于风险处置,着重强调金融审判“专业性”,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多元化解机制的对接,以深化现有机制对接的广度与深度。最后,关于风险反馈,着重强调司法反馈的“效用”,个案审理层面,强化金融审判的微观风险发现能力,类案统计层面,深化金融审判数据的研究分享,典型案例层面,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风险预警,以提高现有司法反馈的质量。

臧 震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办公室主任)

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雄安中院伴随着雄安新区的设立应运而生,肩负着护航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自2019年1月10日成立以来,雄安中院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推出创新司法服务、强化产权保护、提升执行效果等系列举措,为营造新区浓厚经济发展氛围奠定了良好法治基础。为做好金融多元解纷工作,雄安中院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思路,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金融特邀调解队伍建设,开发金融速裁平台,发挥金融专家智库作用。立足新的起点,雄安中院将持续发力,构建金融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推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努力打造金融司法创新成果,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贡献新的司法力量。

丁宇翔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一庭负责人

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提供司法保障的三个着力点

金融审判作为国家金融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方面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 第一,从工作内容层面,着力推动资本流动的合理高效,保障实体经济中的企业融资权益。一方面,是推动资本流向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另一方面是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从工作保障层面,着力拓展金融纠纷的解决渠道,降低实体经济中的企业维权成本。一是优化审判资源,提升金融司法专业化水平。二是挖掘规则资源,优化金融审判模式。三是引入外部资源,探索完善金融案件的多元解纷机制。 第三,从工作方法层面,着力强化穿透式审判的科学运用,呵护实体经济中的真实法律关系。 一方面,是穿透资产管理中的多层嵌套,探究真实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是穿透金融担保中的虚伪交易,探究真实意思表示。

陈 晨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金融团队负责人)

深耕优质司法服务“软”环境

助力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

融资租赁是天津三中院辖区的独特金融优势。为助推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三中院深耕优质司法服务“软”环境,赋能租赁产业创新发展。打造一支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运用“要素式+互联网”智慧审判模式精准高效审理融资租赁案件。探索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特色担保制度、约定司法送达地址确认制度、融资租赁争端多元解纷机制。发挥司法裁判能动作用,尊重鼓励无形资产融资租赁、飞机融资租赁、“租赁+”模式等租赁业态守正创新,理性引育产业间相融共生。对以租赁创新为名、行逃避监管之实的行为依法规制并给予否定评价。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有效引导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凝聚府院合力,构建金融司法与监管沟通协调机制,“司法建议提出——行业监督跟进”协作模式行之有效。

于 辉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院长

发挥司法服务职能

引领金融服务导向

去年年底,石家庄金融法庭成立,初步集中管辖市内五区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近一年时间里,我们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多项办案数据刷新全省法院纪录。金融司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一是注重发挥金融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风向标”作用,重点控制“通道业务”等违规信贷方式,防范金融乱象蔓延。二是注重发挥金融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引领者”作用,严格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注重发挥金融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减压阀”作用,助力暂时经营困难但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纾困解危。四是注重发挥金融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预警器”作用,强化纠纷诉前化解,加强金融风险事前预期引导、事后联动处置,全力发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

供稿: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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