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8-29 12:00:31
8月28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将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充实完善相关制度。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0%左右,是减税降费退税的主力军,近年来,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在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推动经济恢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草案二审稿将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作出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二是增加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三是增加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此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简易计税的适用范围,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2年,我国增值税留抵退税约2.46万亿元。吸收近年来留抵退税改革成果,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细节,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完善留抵退税制度,明确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规定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今年我国将延续多项税费优惠政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和要求,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业就业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经济日报记者 曾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