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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1-09-26 23:48:02
1997年7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汕头市13家城市信用社合并为汕头商业银行,其高达80亿余元的资产、多达50多个营业网点、特殊的政府背景让汕头商业银行在汕头金融行业令人侧目。但现在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勒令全面停业整顿,因为其无法向私人储户偿付约15亿元人民币的债务,目前汕头市商业银行无法回收的资金已高达40多亿元,由80亿的总资产到严重资不抵债,汕头商业银行仅仅走了四年。是继海南省的城市信用社挤兑风潮、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浙江城乡信用社被并购等事实之后我国金融决策层的明智之举、一记重击。汕头市商业银行事件也许应该是国内银行破产的真正开始。关于这一点应引起我们深刻的思考.
为什么汕头商业银行在短短的时间里会从早日的辉煌沦落为资不抵债?这里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有一般原因也有特殊原因。外部的原因是指政策、体制、结算渠道等造成风险的原因。内部原因是内部管理机制等形成风险的原因。一般原因是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共同面临的风险的形成原因。而特殊原因是汕头商业银行破产的自身原因。
1、政策性原因。(1)经济政策原因。首先、汕头市商业银行是城市信用社合并起来的,而原来的城市信用社主要是为城市居民和城市小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前几年由于国家过于强调发展速度,造成经济过热。各地纷纷争资金项目,城镇企业遍地开花。这些城镇企业是适应形势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创办的。成立的时候就先天不足。到目前这些企业大多数经营不景气。有的已关停倒闭,造成大量贷款死、呆。其次、合并的硬伤还没愈合,在迅速膨胀的同时,汕头商业银行却并没有完成整合,13家信用社的固有弊端没来得及消除,新的问题又不断产生。(2)利率政策因素。首先、城市信用社长期以来一直按照国家专业银行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应作。承担着不少政策性的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在国家的开办保值储蓄以来,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承担了对居民储蓄保值的重任,支付了大量贴补利息,但国家没有专项资金给予划拨,由此产生了贷款利率倒挂,保值利息补贴大量增加难以消化的政策亏损问题。利率的连续下降,竞争的加剧,使其包袱加重。(3)管理政策因素。首先、根据对城乡信用社管理的有关规定,信用社资产业务除了转存款与经人民银行认定后可在8%比例内调剂拆出资金外,其余清一色的都是存款.资产结构单一,致使经营“三性”原则无法有机结合,导致效益大幅度下降. 其次、城市信用社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新生产物,它最初的功能定位是祢补国家银行为“二小”经济服务的不足,发挥“拾微补漏”的作用,是合作制的金融性质。但自其诞生以来就弱化了合作性质,把自己定位于商业银行,按市场模式来运行。于是产生了体制管理与实际运行之间的摩擦。再次、面对部分城信社的金融风险,决策层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向来举棋不定,人为确定类型,“拉配郎”合并,勉强搞大、做大,致使经营风险加大。其实海南发展银行倒闭就是一个先例。最后、现行考核体制不健全,很多银行以存款总量作为主要业绩考核指标,从而引发只看存款总量而忽略结构、质量管理的短视行为,为争夺存款有时会变相提高利息。广州商业银行去年违纪提高利率吸收3000亿存款就是一例。
2、业务经营方面的原因。首先、汕头商业银行是金融改革政策的产物,法人资格不明显,政企不分,管理混乱,所有的资产都属于当地政府,再加之当时银行还没有股份制操作先例,汕头商业银行整个就像是个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也把其理所当然当为自家钱袋,随时支取。对这个属于汕头地方的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寄予厚望,据汕头商业银行老员工回忆,当时流行的观点是汕头商业银行就是“汕头的一个小金库。”同城其他银行透露,为增加这个小金库的含金量,汕头地方政府颇费苦心,曾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由,动用行政手段让当地所有的机关、单位、企业和个人的钱都必须存进汕头商业银行。像汕头财政收支、工资代办、企业流动资金等业务自然都落在汕头商业银行的头上。许多大型基建资金往来也是通过汕头商业银行周转,甚至汕头商业银行的员工也动员亲戚朋友存钱进商行,使得当时其它各家银行的业务开展得异常艰难,可见,汕头商业银行自其产生就是一个被政府变相宠着的孩子,业务经营自立性弱,抵抗风险能力差,一遇到风险就坐以待毙。其次、经营的业务单一,是纯一色的存款,金融资产风险积聚、最大10户贷款比例居高不下以及资产流动性差、盈利能力弱风险集中,无法有效分散风险。再次、95年城信社向商业银行转轨以来,由于竞争的加剧,其无法与国有商业银行抗衡,变相提高利率,增加了利息负担。而储户存进的钱不问用途以贷款方式抽逃出去。谁给的回扣多就贷给谁,回扣越高贷款越快。一笔笔
贷款在缺乏担保和抵押情况下流出了银行,甚至沦为“金钱交易”,资金不断的流出,到2000年12月,汕头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链条断裂,再也贷不出一分钱。信用危机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3、内部管理机制的原因。首先、缺乏一个有效、科学的用人制度,在潮汕这个特别重情谊的地区,“关系经济”表现特别明显,员工中干部家属、子弟占多数,进入完全凭关系,完全从社会上招考分配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很少。其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依法经营、风险经营意识薄弱。1999年女出纳员杨玉如利用工作之便挪用240万公款进行非法赌博。这一例子恰恰又是管理混乱的另一佐证。当家人缺少风险管理意识,日常疏虞监督检查,思想上重视不够,也助长了重放轻收、重放轻管、责任心不强、盲目追求资产数量、忽视抓资产质量的情况。再次、内部职责不清、对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执行制度不严格,帐表资料缺乏严肃性,内部稽查功能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最后、没有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财务制度办事,一方面资本充足率达不到要求,另一方面以股东贷款的方式抽逃资金。
4、其他的一些原因。其实上面提到的隐患其他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同样存在,那为什么受伤的会是汕头商业银行呢?这必然有其特殊的原因。首先、汕头经济出现倒退。“作为汕头经济血液的汕头商业银行,走向停业,这不是偶然事件。”汕头的一位学者认为,“除自身原因外,背后是整个汕头经济肌体的病变。” 2000年汕头全市的GDP为477亿元,比1999年增长7.2%;人均GDP为1.529万元。同年,广东全省GDP为9506亿元,比1999年增长10.%,人均GDP为1.973万元。不难看出,作为经济特区的汕头,去年经济增长速度已经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8%的水平。其次、汕头出现信用危机、外资投资严重萎缩。“但汕头的确正陷于一场经济雪崩和信任危机”该学者指出,“汕头商业银行仅是其中之一。” 1走私、骗税和造假贩假,整个粤东早已名声在外,汕头是其中的重点地区。伴随调查的同时,汕头正面临海关、税收、产品质量的信任危机。有数据显示,1998年、1999年、2000年,汕头利用外资数据分别是10.39亿美元、6.69亿美元、1.71亿美元,下降幅度之大让人震惊。利用外资的减少意味着企业资金不足,本地资金有限,主要来自居民的储蓄,加上这几年“潮汕出假货”的舆论一经传播,产品积压,资金耗尽,出现挤兑风潮。这已经不单是金融信用透支的问题,不断爆出的问题已影响到汕头地方政府做为经济管理者的信用问题。再次、由于汕头早期没利用好政策搞好实业,只是停留于进口转卖赚取差价的经营,其一开始就在经营策略上先天不足。加上潮汕人勤劳精明但又短视的行为,现在潮汕地区只能默默品尝过去种下的苦果:外地商场以不卖潮货为荣、为信誉保证;外地投资望而止步。由于信用的散失,产品卖不出去,企业过去的借款无法偿还,银行资金回收无门,而储户的取款期限刚性,于是发生支付危机。再次、汕头由于缺少外资投资,企业效益不高,财政收入减少,而基础建设这几年增加,特别是磊石大桥的建设资金,有一大部分由其提供,而这笔资金回收期长,产生了资金短缺。
我们在思考汕头商业银行破产这棵歪脖子树倒下的原因同时,也要注意中国金融系统这个大森林。其实上面所提到的东西很多是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存在的隐患,只是没明显表现出来而已。如果我们没重视这问题,将会继续出现这种悲剧。基于此,我有几点认识:
思考一、汕头商业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是不良贷款比例太高。不良贷款比例偏高的原因是信用风险。目前我国金融业的风险,突出地表现在信用风险上,特别是城乡信用社资产质量问题突出。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省市城市信用社的调查,其不良贷款为21.6%。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严重程度,则超过城市信用社。从发展趋势看,对于城乡信用社来说,解决他们目前的困难难度颇大,城乡信用社的风险格局将有新变化,将面临新的风险。在“九五”期间,一批城市信用社将在整顿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这样,其原来已暴露而未处理的风险将转入城市合作银行。而由于城市合作银行有地方财政入股,地方对其不当的行政干预可能会增强,这将使其增加不良资产的比重。银行面临的风险可以来自资产方,如呆帐、坏帐;可以表现在负债方,如活期存款比重过大、过度依赖同业拆借等等;可以是资本充足率低于8%,也可由表外业务引起,如巴林银行的倒闭。风险的积累引起银行流动性的下降,最终影响支付能力。现代银行都是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存款合约对银行而言是“硬约束”,银行出于信誉考虑,对存款人的提款要求总是给予满足;贷款合同对借款人而言则是“软约束”,银行一般不可能提前收回贷款。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只能低于负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否则一旦存款人普遍失去信心,任何一家银行都无法应付挤兑风潮,再高的资本充足率也无济于事。如果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金融机构形成金融风险的根源并不在于
金融业本身,而是在于企业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原因虽然有多方面,但企业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却是最大最主要的原因。这其中有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业绩滑坡,难以产生应有的效益的原因,也有企业不讲信用的原因,另外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在产权关系上同属国有,也有产权关系不明晰的原因。企业金融风险的形成,有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有政府行政干预形成的,有生产项目严重重复建设亏损形成的,有企业之间不良债务形成的等等。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企业遇到竞争,经营发生风险,但是,传统的公有经济“吃大锅饭”的观念和体制并没有彻底转变,因此发生了十分普遍的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和企业对银行的拖欠。这种现象最近几年有增无减,愈演愈烈,严重损害着商业环境和经济秩序,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思考二、汕头商业银行破产为整个金融系统敲响一个警声:中国的银行要按世界规则办事,不再是母亲怀里的孩子长不大。商业银行要真正实现风险经营!特别要防中小金融企业的风险。就此,我对中小金融企业风险的发展提几点建议。
一、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间可以在市场机制原则下,由各银行共同发起组建银行控股公司,逐步实现集团化、一体化经营。具体步骤上应是稳步推进,首先进行业务上的合作,在内控制度、科技电子信息化、业务标准。业务凭证、信息披露和形成品牌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同一的规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机构整合,可以先联合省内银行,再建立跨省的区域性银行控股公司、全国性的城市商业银行集团。但是必须坚持商业化、市场化原则,鼓励一部分发展较好的银行到异地收购其他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兼并辖内各行时,要以自愿为原则,绝不能搞行政命令。中小金融机构的兼并和合并可以是大吃小,如股份制商业银行兼并城市商业银行或一些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城乡信用社,也可以是同级之间的兼并和合并,如般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兼并和合并。
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1)要以银行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为基础,努力按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制衡作用;(2)划清资金性质,保障中小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划清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的界限,坚持商业性资金的有偿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减少和停止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不当干预,保证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3)中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上市,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增强银行发展后劲;(3)通过建立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增大中小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使银行的经营活动能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下,推动中小商业银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5)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营运、信贷授权授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计算机管理、金库管理、金融新品开发、稽核审计、劳动用工、干部任免和收入分配、网点布局和建设。(6)建立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中小金融机构在设计和建立组织结构时,必须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使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时,有关人员相互牵制,防止或杜绝差错的发生。
三、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样化的支付结算体系,切实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结算难的问题。目前,结算难严重制约着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开拓能力,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专家指出,这并不完全是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它与我国的经济基础和目前经济发展的特点等方方面面息息相关,所受的限制因素非常多,但关键只有一个,那就是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系统的支付结算体系,而中央银行在这个体系的建设中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业内人士呼吁:中央银行要与各商业银行密切合作、恰当分工,一是要提高现有汇路的使用效率,二是要提倡支付结算代理,严肃结算纪律,三是加快新的支付结算工具的研究和推出,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在银行汇票上的结算地位;四是加快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建设。
四、加快企业改革,减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加快企业改革,解决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问题,是提高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基础。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关键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企业良好的经营机制。
五、区别处理企业债务,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对于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必须分清原因、类别、妥善予以处理。国有商业银行对那些有还贷能力而拒不还债的借款人,要限期清理,否则,要进行必要的信贷制裁,并依法起诉;对通过扶持能扭亏为盈、讲究信用的企业,可先适当扶持,然后再
收回贷款;对资本不抵债、依法申请破产的企业,银行作为主要债权人,要参加清偿小组,按规定的条件、程序、依法冲销呆帐。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中非呆帐的部分,需要结合国有债务处理来同时加以解决。
六、建立内部风险评估和监测系统。中小金融机构内部要对开展的每项业务,事先测定风险指数或比率,选定风险状况变动指标,企业的管理层要根据指标体系所反映的风险程度,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策,防范和控制可能出现的损失。
七、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作为我国信用中介的一大主体的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先天脆弱,所以面临着更大的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更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在全国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对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这实际上是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进而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作用
汕头商行重组为广东华兴
汕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商行”)是由当地13家诚信社组建而来,成立之初总资产高达80多亿,然而仅4年光景,汕头商行就因管理混乱、高息揽储等原因而出现支付危机,严重资不抵债,并于2001年8月被中国人民银行勒令停业整顿。
根据汕头商行在重整时提供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汕头商行总资产13.98亿元,而负债却高达68.82亿元,净资产为-54.84亿元,或有负债为1.84亿元。 由于汕头商行巨额的债务负担和当地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有限,使得汕头商行的重组进展一度搁浅。
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停业10年之久的汕头商行终于在2011年2月重组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兴”),并于2011年10月30日正式全面对外营业。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东华兴的资产总额已达682.39亿元。
在汕头商行多次重组受挫的情况下,广东华兴为何能够脱颖而出,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呢?
一、实力雄厚的投资团队
重组之初,汕头商行的投资团队由广州侨鑫集团、北京盛世达投资公司、上海升龙投资公司和哈尔滨银行组成。在投资团队中,侨鑫、盛世达和升龙三家公司均涉足房地产产业,具有雄厚的资金支持,而哈尔滨银行作为外地成功的地方商业银行又可以在经营方面提供具有借鉴价值的技术指导。这样的投资团队无疑可以吸引大批具有多年商业银行管理经验的人前来求职,这种强强联合的模式必然会为重组的最终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政府的支持
这次汕头商行重组的完美落幕,汕头市政府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主导作用。汕头市政府为了响应“建设金融强省战略”的号召,在重整汕头商行上表现出了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不仅承担了汕头商行全部的单位债务,而且放弃了控制权,其持有的股份还不到重组后华兴银行股份的5%。汕头市政府此番做出的妥协与让步对汕头商行的重组是至关重要的。
三、创新的运营理念
广东华兴吸取了汕头商行失败的经验教训,为了拓宽自身的发展空间,广东华兴在汕头注册,而将运营总部定为广州,同时,此举也淡化了政府色彩,为广东华兴银行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高效的债务偿还方式
此次重组成功的关键在于多样化的债务偿还方式,针对不同的债务类型采取不一样的偿还方式与偿还标准,这种区别化的对待模式更有益于债务的清偿,从而加快重组的进度。汕头商行的负债详情和原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其中,针对不同的债务细项处置方式有所差异:储蓄存款是从投资团队向汕头商行提供的3亿元现金中提取;6.16亿元的代缴税款则由汕头市政府全额偿还;一般对公债务是通过减免的方式来加以处理;总额超过41亿元的财政欠款和人民银行再贷款,全部按照10:1的比例实施债权转股权;汕头商行原股东的所持有的4.14亿元股份则按照20:1的比例缩股,置换为广东华兴的股份。
依据这样的债务偿还方式,投资团队所需的重组资金仅为3亿元的遗留债务处置金、财政欠款债转股股本金1.96亿元、人民银行再贷款债转股股本金2.08亿元、原股东缩股本金0.207亿元,共计7.2亿元。仅以7.2亿元的投资成本就使曾经债务多达68亿元的汕头商行得以“重生”, 这可谓是一笔“聚划算”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