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素华
来源: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5-01 09:46:21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院高层次审判业务领军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上海高院、上海新闻广播《法眼看天下》栏目合作推出十期全媒体系列访谈《你好,审判业务专家》。
本期“领军风采”专栏推送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单素华访谈实录。
访谈嘉宾和主持人
单素华
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上海高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钟 姝
《法眼看天下》栏目制作人、主持人
中国金话筒奖获得者
访谈实录
主持人:单庭长,我知道您曾经办理过的一起案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化解群体性金融纠纷“上海经验”。这起案件也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两会工作报告,获评了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事实上,涉金融消费者或者投资者的纠纷案件往往具有群体性特征。在审理这类纠纷的时候,作为法官,您心里会不会也挺有压力的?
单素华:压力肯定是有的,尤其是面对着庞大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群体的时候,如何及时化解这类矛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压力通常又会成为解决问题的动力。
就以证券群体性侵权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例,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我本人这几年积极参与金融审判机制的探索和创新工作,比如说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了证券支持诉讼和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这些诉讼机制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化解群体性金融纠纷的“上海经验”。
您刚才提到的案件是一起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个案件也是我参与制定的全国首个证券示范判决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首次运用。
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举一个比较常见的例子,上市公司在年报或者半年报中故意虚增公司利润,诱使投资者买进了股票。虚假陈述被揭露之后股价下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这时候,股民就可以向上市公司以及其他的责任主体要求赔偿。
据统计,在中国的股市,大概有98%的投资者都是自然人投资者,而且投资金额大多也都低于人民币30万元。所以说一个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可能会给成千上万的股民带来损失,从而引发大量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大,这类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类案件有一些难点和痛点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是中小投资者的数量比较多,投资金额不大,但是地域分布比较广泛。第二个是投资者诉讼能力比较弱,诉讼成本相对较高。第三个是案件数量比较大,诉讼效率还有一些提高的空间。面对这些大量的群体性证券纠纷,我也时常在思考,如何稳妥及时高效地化解这一类纠纷。
后来,上海金融法院参考域外司法经验,再结合中国的诉讼制度,首创了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这个机制主要的运作方式是选取一个代表性的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明确裁判的规则。示范案件生效之后,广大的投资者以及后续要提起诉讼的中小投资者,对整个诉讼就会有一个合理的诉讼预期,也就是说他们知道这个案件最终裁判的结果大致会是什么。这样就可以以判促调,推动后续大量案件快速调解,达到促进诉讼流程、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取得了相对不错的成效。因为示范判决生效之后,后续上千个案件都是根据示范案件的赔偿原则和比例,最后促成了调解。所以说,这个案件的处理在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化解中具有一定的里程碑意义,也体现了法院在群体性纠纷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中的提升。这个案件确实获得了一些荣誉,同时我们的示范判决机制也获评了上海金融创新的二等奖。
主持人:我们听着都特别为您和您的团队自豪。您讲的内容非常专业,所以我们也会好奇,作为法官,您的专业首先是法律,但是这里都是金融类知识的运用。这些知识您从何而来?您做了多少年的金融法官?
单素华:我从事金融审判工作应该有12年之久了。对于金融法官来讲,除了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之外,必须要有相应的金融知识作为支撑。这样才能够对金融市场的交易本质和模式有全面系统透彻的了解和掌握。
对于这些金融知识,我一方面是通过法院提供的专业培训来掌握。对金融条线的审判专业培训,上海法院一年有好几期。比如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每年都给金融条线办理专业的培训;还有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也为上海金融审判条线办理了多年的金融审判培训。这些培训可能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知识,也涉及到与金融市场、金融交易相关的金融知识。
另外,我自己也会在闲暇的时候关注一下金融市场,也会有意识地去学习一些金融的知识。金融法官通过金融专业知识和金融法律知识的结合,才能够对金融交易纠纷作出一个既符合市场逻辑又符合法律逻辑的裁判。
主持人:我想起有一个案件,在您作出判决之后,改变了以往的裁判规则,促使标准版车辆保险合同删除了一个条款。而这样的一个删除,与老百姓的利益有非常重大的关联。您能不能也结合这个案件,给我们说说作为审判业务专家,您认为法官最重要的能力究竟是什么?它包含哪些内容呢?
单素华:实际上,法官的能力是包含多个层面和多个方面的。
我们常说,法学和社会学存在着紧密的关系,法律本身是用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所以法律是不是应用法学,也是一直在讨论的问题。在应对各种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的时候,法律本身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学理论存在一定的共通性,但是法律本身就像是一棵大树,生长在不同的社会土壤当中,通过有效地解决现实社会所面临的问题,从现实社会中不断汲取营养,这样法律才能够生生不息。
所以,我个人认为:
简单来说,就是不仅要有法律专业知识,也必须具有社会学的知识。因为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需要法官保持持续学习的能力。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面对金融领域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金融审判法官经常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的裁判到底会给社会大众带来什么样的社会预期?会产生什么样的价值导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又如何去合理平衡?所以说相较于一般的民商事审判,金融商事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更多,要求我们贴近市场的脉搏,和创新相伴而生。
您刚才提到的这个案件确实是一个车辆保险纠纷案件。原告是车主,他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关于车辆损失险这一部分,合同里面约定了一个按责赔付的条款。什么叫按责赔付呢?也就是说合同约定,投保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了损失之后,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在事故当中的责任比例来确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个约定在当时的保险合同里是一个常见的条款,以往的审判实践也一直没有否定过这个条款的合法有效性。主要理由是双方是自愿签订的。审理了这个案件之后,我当时就考虑,这样一个合同条款是不是符合常理,是不是违背了法律的一些根本性规定。
我想听众朋友中很多人也是有车辆的,也是一个投保人。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做考量。
第一个,投保人购买保险,他本来的目的就是要转移风险,也就是说买了保险之后,如果车辆发生碰撞产生损失,可以有一个选择权,既可以要求责任方来进行赔付,也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赔付之后由保险公司再向对方申请追偿。这是法律赋予投保人的选择权利。
第二个,根据这个条款的约定,就会产生一个非常不合理的后果。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我是一个投保人,我又是车主。我越是遵守规章合法驾驶,也就是说我在事故中的责任越小,当对方没有赔偿能力的时候,我得到的保险保障就越低。这种情况是有悖公平合理原则的。
第三个,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保险公司通过这样的条款,实际上是把本应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风险,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转移给了投保人,而且是不合理地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同时加大了投保人的义务。
所以说,从法律上来讲,这应该是法定无效的一个约定。这个案件裁判之后,后续大量的案件都遵循了这样的裁判原则。最后,这一个条款也从标准版的车辆保险合同当中剔除掉了。现在新版的合同里面已经没有这个条款了。
主持人:这就是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这就是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这类案件的办理,作为审判业务专家,您认为法官要具备的关键的素养和价值观应该是什么?
单素华:
我们说司法是有温度的,袍泽之下是有温情的。法官虽然身着法袍高坐在审判席上,但应该是通过对这个社会的关注、对弱者的关爱、对普通人生活情感的感同身受,通过司法的温度,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和尊崇。这也是“人民至上”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
主持人:法官最终是用法律赋予你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对吧?这份法律赋予您的权利,让您觉得有一种职业的尊荣感,对不对?
单素华:对。
主持人:通过案件办理维护的是整个社会的权益和公平正义。
单素华:对。
主持人:您办理这样的金融案件,会不会觉得也蛮烧脑的?金融案件审了12年了,这类案件吸引您的究竟是什么呢?
单素华:金融案件涉及到大量的金融专业知识,而这些金融专业知识对于法官来讲,确实存在很大挑战,尤其金融业态发展如此之快。对于金融领域里面的专业金融知识,实际上我们一方面靠学习,有的时候也会去请教一些专家。
说到金融审判最吸引我的地方,前面已经提到了,金融业态的快速发展,我切身的一个感受,目前金融商事审判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金融商事交易的法律规则供给不足和现实审判需求之间的矛盾。对于一个金融法官来讲,在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常常需要创设性、创造性地提供一些专业化的纠纷解决裁判路径。
这对我们每一个法官而言,都是巨大的考验。因为我们在创设规则的时候,实际上要考量很多的因素。你最终裁判的规则必须既符合法律的逻辑,也符合市场的逻辑。也就是说你的规则是要引导市场的,要有前瞻性、前沿性,最终规范并且引导市场健康稳健地发展。
主持人:这就是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更在于法官的经验,包括您内心的良知和善良。
单素华:对,每一份判决书背后,实际上都体现了法官的价值观和价值判断。如果说你最后的规则跟市场发展的逻辑是相悖的,你的规则有可能成为阻碍市场发展的一个障碍。
主持人:您是怎样成长为审判业务专家的?如果说有年轻的法官请教,您会给怎样的一些建议?
单素华:
所谓的毅力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持续学习、不断学习,这是需要毅力和付出的。
主持人:所以我说您的眼神非常的“犀利”,透过现象看本质。法官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出专业的判断,平时得啃多少书本、看多少案件,对不对?
单素华:需要一个长期的沉淀,这就是我刚才提到的毅力。另外一个是热情。实际上,热情驱使法官长期保持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意愿和动力,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新的东西、新的知识不断涌现,如果没有保持不断发现问题、不断研究问题的意愿和动力,你可能很快就会跟不上社会的发展,跟不上法律的更新。
另外就是使命。我觉得使命实际上就是要具备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责任感。
通过这样三个品质的不断培养,日积月累不断沉淀,我想最终付出总归会有收获。所以说,要成为一个审判业务专家,在我的成长过程当中,我认为这三个方面还是缺一不可的。
主持人:努力,能力,然后有责任感,还得有勇气。讲得真好,谢谢您。未来,您如何用审判业务专家身份去反哺审判工作?
单素华:从目前来讲,我个人的最大愿望就是带动和培养金融审判条线专业化的人才。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是我的一个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