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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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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委

发布时间:2023-03-16 23:23:36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据新华社3月16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方案,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

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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