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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债券纠纷风险报告机构投资者公司债占九成

作者:上海金融法院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3-02 20:52:15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


原告多为机构投资者 公司债纠纷占比超九成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记者 张弛 发布日期:2023-03-08 09:45

  3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介绍,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以来,继2022年首次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后,常态化落实该项制度的又一份行业性法律风险防范报告。

  债券市场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我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44.8万亿元,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在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统一逐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的同时,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债券纠纷案件数量随之增多,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强调,债券市场风险的有序释放和平稳化解,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有必要从源头上对债券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分析,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上海债券纠纷案件呈现六个特点

  《报告》通过梳理上海法院近5年来审理的债券纠纷案件,归纳梳理了债券发行、交易、偿付过程中的风险易发、多发环节,分析揭示风险成因。

  具体来看,债券市场包含的主要风险因素有:债券市场违约风险持续释放、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私募债和民营企业债风险相对突出、结构化发行引发市场风险、境内外债券市场风险联动进一步显现等。其中既有近年来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影响,又有发行人自身微观因素作用。

  数据显示,我国债券纠纷案件数量在2019年达到高峰后,近两年呈整体回落趋势,但2018年以来债券市场违约风险持续显现,债券违约金额每年均超千亿元,2022年达近3000亿元。此外,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通过篡改报表、虚构业务等财务造假手段粉饰公司业绩、对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信息存在虚假陈述、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

  《报告》中提及的结构化发行也为市场长期所诟病。“发行人通过违规自购,将发行利率降至均衡利率之下,干扰了市场化利率的形成和传导,对其余投资者形成误导,并造成融资金额和期限的不确定,形成了金融风险向其他领域扩散的渠道。”业内人士表示。

  除高发领域外,《报告》对上海法院2018至2022年受理的债券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债券纠纷及审理情况呈现以下六方面特点:一是纠纷联动效应明显,围绕债券评级下调、估值调整等引发了一系列与资管产品相关的衍生纠纷;二是96.17%的案件原告为机构投资者,被告类型呈多样化趋势;三是纠纷覆盖债券发行、交易、偿付等全周期,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占比超九成,案件类型以债券违约为主;四是违约债券种类多样,违约情形以本息及回售款到期发生实质性违约居多;五是案件程序性问题较多,实体法律争议较为典型;六是案件处理方式多元,在以调解、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超六成。

  推动完善跨境债券纠纷解决机制

  在《报告》给出的多种债券纠纷类型中,涉跨境债券纠纷备受关注。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企业双向融资行为普遍,各类跨境债券纠纷出现愈发频繁,境内持有人的诉权行使、跨境债券纠纷的管辖及法律适用、境外债券纠纷裁判的承认与执行、涉跨境债券监管问题等争议对司法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0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裁定认可与执行了一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裁判,该案系全国首例涉离岸债券“维好协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生效判决在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案件。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黄辉表示,这起案件的裁决有助于提升国际评级机构对相关债券的评级,降低了中国公司海外主体发债利息成本,也有利于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积极行使跨境债券纠纷的管辖权,不断增强国际规则话语权。拟定并推广中英文“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该条款被上海自贸区首单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文件所吸纳,将更多跨境债券交易纳入我国管辖,提升我国在国际债券纠纷争议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优质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境内外市场参与者。

  当前,上海离岸债券市场建设加速推进,同时离岸债券市场发展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和制度障碍。对此,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许晓骁表示,一是要在金融监管、基础设施、交易规则等方面形成相对独立、完整配套的离岸债券市场法律规则;二是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优势,开展立法试点;三是对接国际规则,推进离岸债券市场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对外开放;四是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离岸债券跨境纠纷解决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在最后的第四部分对债券市场相关主体提出了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其中,建议投资者充分关注债券投资法律风险,采用规范方式进行债券交易,合理利用投资者债权保障机制;建议发行人完善公司内控治理,规范债券文件内容记载,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妥善安排违约债券处置;建议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债券服务机构做到勤勉尽责,有效识别和评估利益冲突风险,持续关注发行人、担保人偿债能力相关情况,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建议监管机构加大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力度、加强监管合作协调、发挥自律管理优势、强化跨境监管合作;建议立法部门健全完善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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