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4月30日 周三
胜负之决,只在此心动与不动!下午好!
金融法律
位置: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的通知

来源:银保监办

发布时间:2019-07-22 19:54:00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30号

2018年6月,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34号,以下称《问题解答》),明确了内地直接保险公司向香港地区合格再保险机构分出再保险业务时,应适用的偿付能力评估信用风险因子方案。现对《问题解答》第7条中有关因子方案的适用期限进行修订,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2019年6月28日


附:中国银保监会延长对香港地区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再保信用风险因子适用期限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227996

附件信息: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 号.pdf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禁止任何商业用途,旨在克服金融法学研究力量分散化、研究成果碎片化、研究体系零星化的问题,以便学习者集中学习及研究者有效交流,我们对于每一篇文章的专业性、学术性、深入度进行了审慎考量,感谢原作者及原刊物对于金融法学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如本文在本网站展示有所不妥,请联系小编予以及时删除或协商授权(联系邮箱:540871895@qq.com)。本网站仅用于学习、研究、交流,不进行任何商业合作,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0人赞 +1
今天是2025年04月30日 周三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