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来源: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8 15:11:39
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题中之义,是促进金融治理的积极实践,是以能动履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 2024年4月以来,乌市法院金融共享法庭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共计 254件,调解成功并司法确认123件、当场给付7件,涉案金额超过40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5万余元。调解不成转立案25件,在立案仅半个月的时间内已庭前调解3件,开庭审理9件。通过“法院+公证+金融机构”的模式,当事人在金融共享法庭申请调解,由兴安公证处公证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将金融纠纷化解端口前移,调解不成的案件直接在金融共享法庭申请立案,由派驻法官集中进行审理,实现案件从诉前调解到调解不成转立案、庭审、结案整个流程均在金融共享法庭完成,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便捷服务通道。 下一步,乌市法院将持续把金融共享法庭打造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前线阵地”,不断完善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有效提高金融纠纷化解效率,为营造构建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和乌兰浩特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赵丽梅 一审:何虹萱 二审:李 颖 三审:王秀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