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2 16:55:47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徐某及深圳某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评估公司)与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一审案件。据了解,该案例为首例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处罚资产评估公司这种中介机构的行政诉讼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担任该案件审判长。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某评估公司在从事新疆某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及指导意见等,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行为,对某评估公司处以没收相应业务收入59万余元并罚款17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某评估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徐某予以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某评估公司及徐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徐某、某评估公司仍不服,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中对原告的处罚内容,免除对原告的警告、免除或减少对原告的罚款,并撤销被诉复议决定。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诉处罚决定中关于某评估公司在评估某房地产项目中存在的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执业,签字评估师未实际履行评估程序,评估底稿不真实,对房屋建筑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对剩余土地使用权评估程序存在缺陷,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说明事项遗漏重要条款内容等认定是否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等展开法庭调查,并组织双方针对评估公司是否勤勉尽责以及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问题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
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包括评估机构在内的证券服务机构各司其职,为资本市场的和投资者提供相对客观、公正的价值参考。当前注册制背景下,更需要资产评估机构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活动。该案件对于评估公司在涉及上市公司评估业务中勤勉尽责义务的认定具有重要规则意义。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亦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供稿 | 杨晓琼 金庭飞(研修生)
编辑 | 张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