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伟伦
发布时间:2023-08-01 12:05:41
争议标的本金总额高达19.5亿元,涉及的33起案件分散在不同法院、多个审判团队……“我们希望有一个总的调解方案,不希望拆分到好多个案件中去。”面对当事人的这一请求,北京金融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与其他法院联动对相关案件开展一体化调解。近日,33起案件的调解书通过不同法院的7个审判团队同时送达案件当事人,实现相关案件一体化解决。
今年4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一批因金融产品到期后债务人、担保人未能按时清偿引发的二审案件。在案件受理后的第一次谈话中,承办法官李方了解到,由于本案中的债权人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化解压力,所以非常希望案件能够以调解方式解决。同时,双方当事人提出,希望有一个总的调解方案,不希望拆分到每起案件中。
“当时确实有些为难。”李方说,因为当事人提出的总体调解方案涉及33起案件,其中26件在北京金融法院分布于不同庭室的6个审判团队,另外7件一审案件正处于上诉移转至北京高院阶段,且争议标的本金就达19.5亿元,调解工作量和协调难度都非常大。
为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纠纷,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李方团队反复研究案件整体情况,并积极与院内其他审判团队和北京高院进行沟通。最终,李方团队与负责审理相关案件的各审判团队取得联系并协商一致,决定组成合议庭对系列案件开展整体调解工作,由法官孙兆晖担任审判长,由承办该系列案件数量最多的李方具体牵头。
案件总算是归拢到一起,随之而来的问题是,33起案件涉及两级法院、多个审判团队,这种整体调解在实践中尚无先例。“如何能在一份调解书内解决33起案件的还款方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供最便利的争议解决途径?”合议庭多次就该问题进行讨论,最后一致认为,如果让当事人将调解方案拆分到每起案件当中,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工作量,而且无法达到当事人整体解决纠纷的目的,对于违约条款触发的后果,也没有办法准确还原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可能还会面临履行混乱的风险。合议庭认为,虽然在实践中这种整体调解的方式并不常见,但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仍然具有可行性。
明确调解思路后,李方团队牵头组织推动调解工作,在倾听各方当事人诉求和意见的基础上,帮助当事人条分缕析梳理和解方案,并在北京市高院的指导下与一审法院就当事人情况及案件争议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确保调解方案既尊重各方达成的权利义务安排,又具备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最终,在此案相关各法院共同努力下,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徐伟伦 肖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