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作者:吴晓璐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30 17:03:14
7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泽达易盛案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我国第二单特别代表人诉讼诞生。
2023年4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原告胡邦伟等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被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胡邦伟、周安心经12名原告共同推选拟任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加入本案诉讼的其他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2023年6月30日,本院经依法审查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确定了本案权利人范围。2023年7月19日,本院发出了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7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称接受了郑豪峰等58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本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刘雪松、雷志锋的行政处罚决定,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追加刘雪松、雷志锋为本案被告,请求判令刘雪松、雷志锋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金融法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依法对原告追加被告的申请予以准许。同时,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